26、在示范学校的建设中,学校举办者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在示范学校的建设中,项目学校举办者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要求,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要求向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27、在示范学校的建设中,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在示范学校的建设中,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学校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3)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将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 5)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28、示范学校建设的专项资金分哪几块? 答:示范学校的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学校举办者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专项资金,后二者有的地方也叫做企业投入资金和其他资金。 29、示范学校建设对资金预算有什么要求? 答:项目学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