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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100问

2013-6-25 21:37| 发布者: 闫森| 查看: 570800| 评论: 0



20、示范学校的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示范学校的申报程序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地方预审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项目学校预审遴选工作,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制数,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统一将项目学校名单及申报材料报至教育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第二步,中央组织复核。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抽查。并随机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答辩。

第三步,社会公示。复核结束后,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拟予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

第四步,正式公布。公示期满后,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21、示范学校申报时,学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各个年度或许有所不同,以2011年为例,示范学校申报时,学校需要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2)全面反映学校办学条件及改革发展情况的视频资料1份(时长为15分钟)。

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刻录为1张光盘。

4)项目申报书网上佐证材料。存放于学校校园网服务器上,并提供可供复核专家直接查阅的有效链接,确保点击一下就能够进入存放佐证材料文件夹的网络空间。

22、公示期满,三部委正式公布立项建设学校名单后,申报工作完成了吗?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正式公布立项建设学校名单后,申报工作远远没有完成。还需要制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并将通过评审论证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答辩,达到要求的予以批复。批复后,学校才能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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