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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工作职责

2013-12-5 16:31| 发布者: 张跃荣| 查看: 16229| 评论: 0

督导工作职责

 

1、督导室是学校制定各项制度的参谋和咨询机构,同时负有监察指导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责。

2、督导室日常工作是听课、调研、评价、信息反馈、相互沟通等方式为载体,深化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职工科学有效地完成各自的教学任务。

3、在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督导部门作出全面中肯的评价,为学校实施奖惩办法和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

4、监督、检查是实施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通过对学校教学、管理各层面、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各室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运行态势,为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合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准确无误的工作建议和指导意见。

5、在督导检查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督导对象的工作内涵、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6、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信息及时整理综合,适时反馈给校领导及相关的部门,为校领导正确决策,构建和谐学校建言献策。

7、通过对学校各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教职工及学生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经汇总梳理、分析研究,然后向校领导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设。

8、督导工作要严格把握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办学思想,逐步渗透发达地区的办学理念,突出素质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充分体现督导工作的导向性。

9、督导过程,要坚持真实科学,严禁虚浮盲目;督导项目要坚持实用实效,严禁轻率随意;督导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片面臆断。

10、督导室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认真实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思想,提升工作质量,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力争不断创新,有所建树。

11、每学期、每学年要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计划,制定出内容详实、便于操作的工作计划,期中进行一次自查,对不合理的不恰当的内容及时调整。期未作出全面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系统回顾和总结,形成有经验、有特色、有指导性的文字材料。

12、督导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征求校领导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听取教职工对督导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督导手段,改进督导办法,提高督导效率。

 

 

                                职业中学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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