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职中机电专业与企业合作实施“订单培养”的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校
“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现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界定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专业针对用人单位需求,以就业为导向,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签订学生就业订单,并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相互合作,利用校企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双方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订单),形成一种法定的协作关系。 (三)“订单式”培养的实质是以就业为导向,专业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量体裁衣”培养人才;实施“订单式”培养的关键是学校与企业深入有效的合作,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 (四)“订单式”人才培养,可以是新生入学前由专业和企业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和需求计划,也可以是培养期间提出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经协商一致后实施;既可以是独立组建班级以实施教学和学籍管理的“定向班”形式,也可以是少量预订在校学生(指定或不指定),但必须参与其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形式。 二、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 (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 学校应树立强烈的市场和服务意识,通过多种途径主动与企业建立联系,掌握企业的需求信息,选择适当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对象。 选择“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对象时的考虑因素:①合作对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及业务规格,学生毕业后是否愿意到合作对方去;②合作对方的设备条件、技术和管理水平,学生能否学到知识与技能,能否学以致用;③合作对方对合作教育的积极性。 (二)平等协商,互惠互利 “订单式”培养的校企双方是一种“互惠互利”合作,
在实施“订单式”培养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多方面的利益和要求:一要有利于学校利用企业的优质实践性教育资源为教育服务;二要有利于企业利用我校办学特色,为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三要有利于贫困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的后顾之忧;四要有利于实现学生的有效就业,保证学生自愿参与到这种定向培养工作中去。 (三)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 1.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合作企业就业方向的需求,直接与就业目标挂钩,甚至落实到某种职业和具体岗位; 2.课程设置应满足工作需要,即根据职业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需要来确定课程的性质和内容; 3.要处理好学生即时就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以专业技术学习为基础,兼顾就业需要的灵活性。 (四)教学规范性原则 1.订单式人才培养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必须遵守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要求,专业名称需按教育部专业目录要求规范,课程体系特别是主干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要求; 2.保证理论教学“必需够用”,学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教务处同意,采取不同方式完成理论课程学习,但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 3.教学计划内集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可与企业上岗培训相结合,由用人单位给出实习成绩; 三、有关说明 (一)“定向班”或订单学生的生产实习、岗前培训、毕业环节等课程,可由学校教师与订单企业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在订单企业进行考核的课程,其成绩的管理仍由学校教师负责。 (二)学校相关部门要做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宣传和研讨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橱窗、信息等各种载体,为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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