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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职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2013-12-5 16:43| 发布者: 张跃荣| 查看: 7332| 评论: 0

卓资职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与完善学校考勤制度,根据《卓资县教育局教职工请假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卓资职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  请假及管理办法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统一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要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条统一存于教导处备案。

2、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3、请假不超过3天的教学人员由教导处备案,超过3天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批,超过7天在一月以内由校长批准;非教学人员3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审批,超过3天的,由分管校长签字,超过7天在一月以内由校长批准;环节干部、处室主任请假由校长审批;连续请假1月以上由学校填写《卓资县教育局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附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报教育局审批。

4、病假三个月及事假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要求上班的要写出返岗申请,填写《卓资县教育局教职工请假期满销假单》并附相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经考察审批同意后上岗工作。请假期满不能按时上班的,由本人写出续假申请,填写《卓资县教育局教职工续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5、各种假自批准之时起生效。

二、事假

教职工请假必须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准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说明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1、教学人员的间断性事假每月控制天数为3天,且自行调课妥当者不扣款,否则按事假论处,每节课扣款15元。

2、连续请事假3个月之内的按间断性请假处理;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扣工资总额的40%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扣工资总额的50%,停发绩效工资;第二年扣除工资总额的60%;第三年扣除工资总额的70%

3、连续请事假一年以上的,如重返工作岗位,按月考核。

三、病假

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1、突发性病假

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出示县级医院及以上(不包括各级民办医院)的休假证明、病历、诊断证明。一学期病假在7天以内的不扣款;超出7天在一月以内的扣款10/天;超出一个月的扣款30/天。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病历不扣款;住院治疗时间在829天内每天扣10/天;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至6个月的只发绩效工资的60%6个月至一年的扣发全部绩效工资。

3、特殊病假

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凭医院证明),需院外疗养治疗的,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由本人申请,经校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6个月,凭请假条请假,女职工孩子一周岁以内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一周的护理假。

2、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条请假,第一次给公假15天(第二次及以后不给假,按病假处理)。上岗时交验手术证明。

3、婚假:教职工本人凭结婚证、请假条请假,假期7个工作日。一方到另一方异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路程假。

4、丧假:直系亲属(指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去逝,给予丧假7个工作日(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路程假)。

5、超出法定假规定时间,经学校同意的按事假处理。(按实际上班天数处理,每周按五天计算)。

五、各种公事、出差假

1、函授学习及有关培训,凭通知,2天之内由参学者(参培者)自行调课,超过两天的交教导处统一安排。

2、开会、出差凭上级通知或校长指令行事。2天之内由参学者(参培者)自行调课,超过两天的交教导处统一安排。

六、若有下列情形,由学校给予严厉处分

1、旷课一节,扣30元;旷工一天扣120元。

2、上课、自习辅导、开会、教研、学习等学校的各项活动中,一个月累计无故迟到、早退5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节课以内1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2节课以上1次,按旷工1天处理。无故不到者一次性扣款20元,迟到、早退者每人扣款10元。

3、每学期旷工超过3天的,停课反省学习整顿,并且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给予不称职等次。

4、擅自调课离校者,处当事人双方各15/节;如果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者,必须立即纠正,如不纠正者按私自调课处理。

5、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 天报教育局审批停发全额工资。停薪后继续旷工的教育局下发限期调离通知,限期内未调离的,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七、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开学初10天内、期中考试、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期末考试)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三个时间段内的请假者扣款金额每天60元(该条款不执行事假里的第一款)。

八、教导处负责顶课,顶课费的标准:15/节。

九、考勤

1、全体教职工(不包括校长、)周一到周五全天签到退4/天。迟到、早退扣款2/ 次,缺签一次扣5元。全天未请假者缺签4次,视为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每累计4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2、全体教职工的出勤列为学校绩效考核项目。

3、所有公出人员每次外出都必须到张天宇老师处登记备案,否则按事假论处。

4、随机稽查不在岗者每次扣款20元。

5、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额全部计入学校绩效工资中统一分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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