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修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教学1) 一政治素质(3分)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政治觉悟.(1分) 2. 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服从组织领导安排.(1分) 3. 有进取心肯钻研本专业知识,学习新的教改信息和把握最新的教改方法。(1分) 二职业道德修养(53分)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对教师职业行为禁行规定,市教育局学校规范化管理规定。(1分) 2. 为人师表,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团结同志。(1分) 3. 顾全大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合作中升华专业能力。(1分) 4. 领导评价教师师德情况。(10分) 5. 学生评价教师师德情况(师德问卷调查,20分)。 6. 严禁课堂接打手机。(10分 行政检查3分,学生问卷7分) 7. 专业组长,教研组长对本组成员师德考核。(共10分,其中优10-8分,中7-4分,差3分以下) 三.爱岗敬业(20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积极工作的热情和奉献精神。(1分)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4分) 3.保证教师授课(自习)时迟到,早退的检查力度,(共10分,其中行政检查7分,学生问卷3分) 4.确保课堂(自习)未经校方允许干一些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放武打片,5分) 四.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分) 2.不聚众赌博,不酗酒闹事,若造成恶劣影响首次扣15分,再次罚款50-100元---150元。 3.依法执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学生家长有举报行为,事实确凿,酌情处理(1分,2分,3分,4分,5分) 五 教育思想(4分)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2分) 2. 善于听取领导、学生、同事及家长的不同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思个人的不足。(2分)
2010年元月 |